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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託專簿複印(跨所受理)

一、服務時間:
  (一)網路受理預約時間:24小時。
  (二)傳真受理預約時間:週一至週五(國定假日除外),8時30分至17時。
  (三)領件時間:週一至週五(國定假日除外),8時30分至17時。
 二、申請方式:
 (一)網路申請:透過本所網路信箱:web16040@gov.taipei,傳送地籍謄本及相關資料申請書,並將申請人姓名、聯絡電話、收件號等相關資料詳細填寫。
  (二)傳真申請:將填畢之地籍謄本及相關資料申請書傳真至本所,傳真電話 : (02)2883-3611。
 三、應備文件:
  (一)地籍謄本及相關資料申請書。
  (二)申請人(或代理人)領件時,應出示身分證正本,並應於前揭申請書簽章欄內簽章。
 四、申請程序:
  (一)申請人需填妥「地籍謄本及相關資料申請書」(務必註明聯絡電話),填畢後將申請書以e-mail或傳真方式向本所預約申請,並於預約申請後以電話向本所確認。
  (二)本所於審查無誤後,預先計算張數,並以電話通知申請人(或代理人)應繳納費用總額。
  (三)本所承辦人於確認收受該費用後,即列印信託專簿,並電話通知申請人(或代理人),申請人(或代理人)於接獲通知後,應持身分證正本、印章,至本所5樓8號櫃檯(電話:(02) 2881-2483分機311) 領件。
 五、費用:
  (一)每張工本費新臺幣10元。
  (二)以傳真方式申請者,應繳納郵電費每張新臺幣8元。
 六、注意事項:
  (一)為避免行政資源浪費,預約完成經電話通知後30日內未至本所繳費領件者,除因天災或緊急情事等不可抗力因素,嗣後恕不再受理同一申請人之預約申請。
  (二)未留聯絡電話或無法聯繫申請人(或代理人)者,不予受理預約申請。
七、附件下載:地籍謄本及相關資料申請書(市民服務大平臺連結)。
 八、聯絡電話:(02) 2881-2483分機3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