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優良志工金鑽獎」報名資格為:持續參與本市志願服務工作滿3年,且服務時數達600小時以上,於近3年未得過本獎項,亦無刑事案件紀錄判決確定,且主動積極以創新服務方法,對提昇志願服務品質及形象有具體成果者。 獎勵計畫、辦法等詳參本市志工管理整合平臺網頁:https://cv101.gov.taipei/Announcement/index.aspx?NID=1839 歡迎本所有意報名志工,於111年6月30日前洽行政課志工承辦人王先生(28812483分機405)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