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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獎勵申請開始囉!

  1. 申請條件:服務時數滿3,000、5,000、8,000小時以上,領有服務紀錄冊且持有服務績效證明書;詳情請參考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:https://vol.mohw.gov.tw/vol2/news/show/pVmmypw
  2. 符合資料且有意願申請之本所志工,請於111年6月30日前洽行政課志工承辦人王先生(28812483分機405)辦理。